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性別平等教育及輔導工作要點」第二點、第四點修正規定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1459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學務校安組梁小姐,電話:(04)3706-1379。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學務校安組梁小姐,電話:(04)3706-1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