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編「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 專業倫理防治指引」

一、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2191號函發佈「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 專業倫理防治指引」。
二、請各校參考,納入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校長及教職員工聘約、學生手冊,並加強宣導。